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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常生活中的饮食宜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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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国医学历来重视养生之道,在饮食摄生方面积累了系.统的理论和经验,对临床也确实有实际意义。

  1.食养宜忌

  欲话说:“早餐吃好,午餐吃饱,晚餐吃少”。这是一日三餐的科学安排,一般说三餐的营养分配以3:4:3的比例较为合理,如果三餐合并为两餐,那就等于一天所需的食物强加于两餐之中,有可能加重胃的负担,使消化液分泌供不应求,引起消化不良。

  科学家认为连续长期饱食,会使人未老先衰,还可诱发胆石症、胆囊炎、糖尿病等。同时对脑力劳动影响亦较大。另外零食不离口的人则由于打乱了定时进食的习惯,使食欲逐渐减退,久之还可引起消化功能失调和消化病。

  纵观历代养生学家论著,对老人食养,主张饮食有节,清淡薄味为宜。从整体观念出发,强调食后将息,情绪畅达。这样,则四季脾旺不受邪,才能“尽终天年,度百岁乃去”。老人进食以少食多餐为原则使脾胃易于消化,水谷之气长存。加之老年人牙齿多损害脱落,进食更须细嚼慢咽,同时老人之食大抵宜温热熟软,忌其粘硬生冷。

  2.食疗宜忌

  病症的饮食宜忌是根据病症的寒热虚实、阴阳盛衰,结合“食物”的四气、五味、升降浮沉及归经等特性来加以荫定的,其中的原则是以达到治疗疾病和保护健康为目的。中医把不相宜食品则禁之,谓之“禁口”或叫“忌口”。一般食忌约可分为温燥食物、生冷饮食、油腻饮食、发物、荤腥、盐糖调料、烟茶酒等七类。其中“发物”一般是指摄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旧疾复发、新病加重。发物的范围很广,根据习惯一般认为如鸡头、猪头、海鲜、鱼类、牛羊肉、虾、蟹之类、调味品中的葱、椒、姜、韭之类,还有酒类,酒酿,笋、豆芽、芥菜、苜蓿等都可以算作发物。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作发物。一般在外治的疮疡肿毒发斑等疾病的治疗时,特别忌食发物。

  临床上常见的寒、热、虚、实证的饮食宜忌如下:

  3.服药食忌

  病人服中药时有些饮食对所服之药有不良的影响,则应忌服。这些食物的禁服前人称之服药禁忌,也就是俗称之忌口。在古代文献上有甘草、黄连、桔梗、乌梅忌猪肉;薄荷忌鳖肉;鳖鱼忌苋菜;鸡肉忌黄鳝;蜜忌葱;天门冬忌鲤鱼;白术忌大蒜,桃李;人参忌萝卜等。

  对饮食宜忌不能绝对化,要对具体病情具体分析,如水肿忌盐,但有时也由此引起钠减体倦而虚损,进一步正气不足而病情难以好转,故水肿不重的病人不宜忌盐。小儿麻诊忌食过度,可导致营养不良。还应注意个体差异,如因某种饮食过敏病人,即应禁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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